留言名称: | 关于职工生育险 | ||
提交时间: | 2024-05-23 | ||
留言内容: | 产检更换医院,影响后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吗?产检跟生育不在同一家医院,生育险报销怎么处理?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4-05-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西安市西咸新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告知更换医院,不影响生产住院费用报销,职工在定点医院生育后,住院费用直接在医院挂账结算,生育后医院也会同步登记职工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待遇项目,3-6个月时间西咸新区社保中心会将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由单位拨付给职工,无需职工提交资料申请。以后有关医疗(生育)待遇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西咸新区社保中心待遇部电话咨询,电话:33585539。 |